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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 志愿服务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7 11:31:05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文明办〔2016〕22号)精神,结合省文明委有关志愿服务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革命纪念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高校图书馆、少年宫等(以下统称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努力建设文化强市,为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红色阵地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使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文化育人。积极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继承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设施实际,自上而下、逐次推进,率先搞好省级以上文博单位和科普场馆的志愿服务。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管理模式,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到2017年12月,全市首批35个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形成效应。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市、区、园区)、乡镇(社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充满活力,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成为全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品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二、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四)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市内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革命纪念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高校图书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可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经单位领导机构同意,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已达到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向已登记的相关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成为他们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接受其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能力。公共文化设施可根据自身实际,设计制作有统一志愿服务标识的帽子、臂章、马甲、绶带等,并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统一佩戴,树立良好形象。
    (五)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设施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稳定队伍、有统一标识、有活动项目、有服务对象”的“五有”标准,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点,逐步搭建起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对接平台。要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完善志愿服务基础台账,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专人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工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设施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设
    (六)设计志愿服务项目。公共文化设施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要精心设计志愿服务项目,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有序推进公共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七)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公共文化设施要以“文化惠民、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以及“七一”“八一”“十一”等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要组织志愿者开展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社会教育类志愿服务。博物馆、科技馆、革命纪念馆等要组织志愿者参与文创开发、藏品登记、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等专业服务类志愿服务。要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级志愿者参与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辅助管理类志愿服务。实施乡村少年宫专业辅导员志愿服务工程,扩大项目规模,充实服务内容,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八)积极拓展服务范围。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等为对象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要主动与大中学校结对子,建成大中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推动青少年志愿服务常态化。要加强社会合作,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走进脱贫攻坚第一线,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活动,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大力推广“互联网+新书节”“互联网+圆梦村小”等品牌项目,支持安全合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推志愿服务专业化、特色化和精准化。
    四、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建设
    (九)做好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公共文化设施要根据志愿服务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临时性招募。鼓励面向社会招募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志愿者,发挥他们时间充裕、服务热情高、生活阅历丰富的优势,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的稳定力量。鼓励从文化单位、研究机构、专业院校招募志愿者,支持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及其志愿者队伍,协同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倡导青少年学生到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校学生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原则上应由学校统一组织。要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库,逐步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逐步搭建文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保护好志愿者个人隐私。
    (十)健全志愿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开展以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调动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和服务热情。要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和《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采用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的信息,规范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做好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要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定期对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进行嘉许奖励。要探索建立志愿者激励回馈制度,对有良好记录的志愿者在参加重大活动、健康体检、评选先进、观摩学习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按照“谁证明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志愿服务虚假证明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
    (十一)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公共文化设施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进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要根据志愿服务要求,以提升志愿者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切实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尊重志愿者意愿和劳动成果,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适当的交通、误餐补助和必要的保险等,切实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要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评估服务效果,及时改进提高,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有效衔接。
五、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领导
    (十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文明委工作部署,把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学雷锋志愿服务总体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宣传、教育、文化、科协、文联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扎实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行业组织要发挥好联络协调作用,推动行业性和区域性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开展,促进地区间文化志愿服务协同发展。
    (十三)强化示范带动。全市首批35个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要开拓创新、率先垂范,精心筹划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逐一明确志愿者数量、岗位、条件和报名方式,并在市级媒体公布,形成社会声势,发挥带头作用。公共文化设施的党政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做出表率,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鼓励和引导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文明单位以及优秀志愿者、“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到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要依托绵阳文明网、绵阳志愿服务网、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纳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之中,使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努力营造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绵阳市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35个示范单位名单
 
 
 
 
 
 
 
 
 

附件

绵阳市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35个示范单位名单

 
图书馆:绵阳市图书馆、涪城区图书馆、游仙区图书馆、安州区图书馆、江油市图书馆、三台县图书馆、梓潼县图书馆、盐亭县图书馆、平武县图书馆、北川县图书馆
博物馆:绵阳市博物馆、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涪城区博物馆、安州区博物馆、梓潼县博物馆、盐亭县博物馆、平武县报恩寺博物馆、平武县历史博物馆、北川县民俗博物馆
文化馆:绵阳市文化馆、涪城区文化馆、游仙区文化馆、安州区文化馆、江油市文化馆、江油市李白纪念馆、三台县文化馆、三台县杜甫纪念馆、梓潼县文化馆、平武县文化馆、北川县文化馆
科技馆:绵阳科技馆、中物院科技馆
革命纪念设施:绵阳南山公园烈士陵园、游仙区红色飞龙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梓潼.中国两弹城、平武县苏维埃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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