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多形式开展《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0 09:42:05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6月1日,《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日当天,三台县在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政务中心广场、迎宾广场、梓锦广场、法治广场以及各乡镇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宣传现场
在县城迎宾广场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为过往群众分发《条例》宣传手册,讲解《条例》相关内容,呼吁公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养成良好文明行为。同时,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志愿者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宣讲《条例》内容。
微信端宣传
“刚刚志愿者给我讲了《条例》的内容,我觉得这个《条例》就是好,我回去后也要向我的亲朋好友宣传一下,让大家都晓得这个《条例》,做文明市民。”来自北坝镇梓北社区的曾女士听了志愿者的讲解后说道。
据了解,三台县在县政务中心广场、迎宾广场、梓锦广场、法治广场分别设置了图文并茂的大型《条例》宣传广告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各宣传阵地悬挂、播放《条例》宣传标语,转发绵阳政事刊发的《今天<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宣传稿件,在新冠疫苗接种点和场镇人流密集处分发《条例》宣传折页;县融媒体中心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直播三台”APP等“九位一体”新媒体矩阵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相关内容。
县文明办工作人员江琴说:“我们今天在这里举行这个宣传活动,通过志愿者义务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来大力宣传《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大家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争做美丽三台人,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全媒宣传、榜样引领、志愿服务、活动浸润等方式深入宣传《条例》,让《条例》成为广大群众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来源:三台县文明办)